“限权—赋权”框架下流动人口管制公共选择与创新路径
发布时间:2019-12-12
作者:陈晓济 沈开举 王金鑫
“限权—赋权”框架下流动人口管制公共选择与创新路径
陈晓济 沈开举 王金鑫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管制模式是在一种既限权又赋权的框架中展开的,以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看,我国流动人口管制政策的公共选择主体复杂,利益诉求多样,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各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具有不同的立场和利益,“赋权”与“限权”的对冲以及由此而来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流动人口——本地居民的需求错位,不仅压缩了流动人口的平等权,还构成对中央管制政策的冲击,导致我国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在赋权与限权需求上的相互消解甚至抵牾。新时代流动人口的流量、流向、结构和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政府管制政策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愈发凸显,明晰流动人口政府管制的公共选择主体及利益相关者,厘清公共选择过程中的制约因素,是创新流动人口管制政策的基本前提。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 公共选择理论 限权——赋权 多元共治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9)03-0095-10